告:庐江商务局(原庐江物资局并入)任何残暴谎言耍横狡诈都要接受社会当下审查和判决的!
1、1996年部队退役正式职工住房分配,是你们自私掠夺的,难道企业改制不存在了,你们得到了原庐江物资局再生公司企业楼房、门面、钱物等好处,就耍无赖了,天下有这样好事吗?休想!你们这帮盗贼是不是掠夺撑多了!
你们掏空企业损害正式职工正当权利,不仅不及时悔改,补偿、赔偿,还以企业现在不存在了,就把现在划入商务局的壳脱离吗!告诉!就是原企业成灰,原来企业怎么倒的,你们不把事情交代清楚,笔者就不相信天下还没有公理了!
2、1996年进企业原始股4000元,只有三年共600元利息外,什么都没有,2004年改制时共9年(工龄改制时13年),以企业改制时负债5万说原始股哪有分红,我要问一下97年我在《巢湖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新闻庐江物资再生公司企业总资产约1亿元,那到改制时数百万出售,其中才短短7、8年时间小几十人企业就亏了,亏了,亏了!这是亏,还是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腰包,和吃喝玩乐了呢,确实要好好归纳出来给全国,地方各界有个交代!
就企业职工原始股来言,难道你们只得好处,让求生职工背负只有付出和你们嘴巴里的“亏”吗
3、笔者上访县市省各级部门13年余,达20余次之多,在无结果情况下今年3月上访中纪委和国家信访局,信访局信函转县信访局再转商务局,商务局在笔者回电的第3问题是,笔者提出庐江物资再生原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等问题(当时时任庐江物资局总经理王树理,副总经理陶建国),商务局回复为“笔者认为是就是,得到了好处就这样,笔者有权到县纪委等部门要求审查!”
总之,原来庐江物资局并入的现在商务局给予的答复就是残暴耍横谎言狡诈等!可以肯定这是极其不负责人的!笔者可以肯定,无论你们动用什么势力也不会改变笔者讨回正式职工应有权利,让事件本身本质回到事情本有位子和上级纪委等部门给予公正!
附录上访材料暂时不公布!在此,笔者郑重声明,多年来你们私欲之重身心狡横不仅没有自省悔改还变本加厉,再此笔者告知原有我职工在物华大厦地段住居楼住房分配权利;4000元原始股以个人养老保险金方式给本人补交13年,同时,这13年来,花费大量时间差旅,因为此事生病,以及在庐江因无住房住遭受严重被盗等诸多损害要给予60万元人民币赔偿,以上赔偿由所属原存单位和当时受利益执行人王树理、陶建国等企业主要既得利益群,和现在商务局存物资壳部门共同承担!!如没有结果,从省到京,等,笔者也要让此件事得到应有结果!于此笔者严重声明于本人利益坚决维护外,于2017年9月1与此事产生其他一切事宜都将作为庐江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涉及人承担!
2017/9/11
李尚锟匆于京西一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