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技术上,区块链必须具有去中心化与分布式的技术形态。虽然区块链着重解决的是信任的问题,但建立不同个体之间的信任关系的手段很多,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信任关系的构建是传统的增信方式,但区块链所构建的信任关系的最大特点就是不依赖中心化的组织形式,去中心化的技术成为衡量区块链的重要技术标准。
其次,在应用上,区块链必须实现应用的成本节约与效率提升。不是任何应用都要用区块链,现在有些评论对区块链概念进行无限扩大,希望通过区块链整合所有应用,这既无助于促进区块链的健康发展,也有悖于区块链的根本初衷。任何区块链应用,不管是“区块链+”或者“+区块链”,都必须实现成本的下降或者效率的提升,这样的区块链才有生命力。
第三,在实践上,区块链必须构建保障应用健康运行的共识机制。单纯将区块链技术植入具体的应用当中,只能说明相关应用具有区块链的形态,但并不能保证实现预定的目标。区块链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有一套保障其稳定运行的机制,最核心的就是共识机制,这是区块链实现去中心化的制度保障。要构建共识机制,必须有大规模用户的参与,同时相关用户当中要有大规模活跃的用户为共识机制的实现提供实时保障。
总体来看,虽然不同的应用对区块链会有不同的要求,区块链与应用的融合也是多种形态的,但区块链归根到底具有潜在的共性标准。如果脱离上述三个层面的标准,那么区块链可能就是空中楼阁,要么无法落地,要么难以实现既定的目标。上述标准也告诉我们,区块链不是垃圾桶,现在有些行业盲目将各种应用对接区块链,不仅可能出现偏误,也可能出现泡沫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