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中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具文化内涵、最有哲人味道的艺术之一。千百年来,古琴艺术在中国艺术与文化的历史长河中,所具有的内涵远远大于一门简单的艺术种类,它凝聚着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内核,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修身立业的德行。古琴琴器,简洁却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古琴琴制,包含着中国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精髓;古琴琴道,与中国古老高深的“天道”相互契合;古琴琴德,蕴含着士大夫对人生哲理持之以恒的追求精神;古琴琴曲,生动丰富的故事内涵与艺术表现韵味,是体认中国古典美学艺术意境的最佳方式;古琴琴歌,古朴悠扬,记载传颂着中国历史上美丽动人的典故;古琴琴谱,精炼而传神,是世界上流传至今最古老的音乐曲谱;古琴琴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古琴琴境,回味无穷,臻于妙境。本文将从这些方面探讨古琴艺术的美学价值。
1、琴道与天道
宋代朱长文《琴史》中通过师文习琴的过程,给予古琴艺术道与器、道与技之关系一个很好的概括:“夫心者道也,琴者器也。本乎道则可以用于器,通乎心故可以应于琴。……故君子之学于琴者,宜工心以审法,审法以察音。及其妙也,则音法可忘,而道器具感,其殆庶几矣。”可见在中国古人那里,习琴、操缦从根本上讲是心得以通“道”的一个途径,如果“道”不通,纵然如师文先前“非弦之不能钩,非章之不能成”,也仍然不能领会其真谛,达到其至高境界,正如师文自己所言“文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内不得于心,外不应于器,故不敢发手而动弦”。此处之“道”,并非仅仅指琴道,对于君子而言,同时也是其终身所力求体认的“天道”。
古琴虽然只是一种乐器,但从历史上看,从它的诞生到整个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凝聚着先贤圣哲的人文精神。按《琴史》的说法,尧舜禹汤、西周诸王均通琴道,以其为“法之一”,“当大章之作”,而且他们均有琴曲传世,尧之《神人畅》,舜之《思亲操》,禹之《襄陵操》,汤之《训畋操》,太王之《歧山操》,文王之《拘幽操》,武王之《克商操》,成王之《神凤操》,周公之《越裳操》等,其中大多一致流传至今。孔子等先哲更是终日不离琴瑟,喜怒哀乐、成败荣辱均可寄情于琴歌琴曲之中。琴是既是先贤圣哲宣道治世的方式,更是他们抒怀传情的器具。缘何如此?原来在琴道中,无论上古时代的天人合一,还是后世所崇尚的“和”的精神都有最好的体现。中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说明了这点。《小雅·常棣》中有:“兄弟既具,和乐且孺。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小雅·鹿鸣》也有“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可见,和谐美妙的琴瑟之声,体现了也有助于亲人友人之间的“和”。明代徐青山在《溪山琴况》二十四“琴况”中,将“和”列为首位,其意也在于强调琴之道与德所在。其中说:“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之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和之始,先以正调品弦,循徽叶声。辨之在指,审之在听,此所谓以和感,以和应也。和也者,其众音之窾会,而优柔平中之橐籥乎?”[5]可见,古琴从琴制,到调弦、指法、音声,都是以“和”为关键,而“和”正是中国古典精神的最好体现。王善《治心斋琴学练要》说:“《易》曰‘保合太和’,《诗》曰‘神听和平’,琴之所首重者,和也,然必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而和乃得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其要只在慎独。"可见,通过琴达到“和”的境界也并不容易。
进一步讲,在中国古人看来,古琴的琴道(包括琴德、琴境)可以达到“通万物协四气”、“穷变化通神明”的形而上的层次。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说明:
首先,从古琴的琴制看。古琴看似简单,只有七弦十三徽,却蕴含着变化无穷的声调与音韵(合散、按、泛三音,共计有245个不同的发音位置,左、右手指法不下百种),概因为其本身乃先贤“观物取象”而造,内含许多哲理性的认识。各类琴书的“上古琴论”中对此多有论说。典型的有桓谭《新论》曰:“昔神农氏继宓羲而王天下,上观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削桐为琴,练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又曰:“神农氏为琴七弦,足以通万物而考理乱也。”蔡邕《琴操》有更详细的解释:“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文上曰池,下曰岩。池,水也,言其平。下曰滨,滨,宾也,言其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宫也,象五行也。大弦者,君也,宽和而温。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乱。文王武王加二弦,合君臣恩也。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这一思想与中国古典美学关于艺术“观物取象”、“立象尽意”主张是一致的,它也一直被历代琴家奉为规涅。比如刘籍(传为汉人,一说唐五代之际人)的《琴议篇》中说:“夫琴之五音者,宫、商、角、徵、羽也。宫象君,其声同。当与众同心,故曰同也。商象臣,其声行。君令臣行,故曰行也。角象民,其声从。君令臣行民从,故曰从也。徵象事,其声当。民从则事当,故曰当也。羽象物,其声繁。民从事当则物有繁植,故曰繁也。是以舜作五弦之琴,鼓《南风》而天下大治,此之谓也。”[10]唐代道士司马承祯的《素琴传》中继承了这种观点:“夫琴之制度,上隆象天,下平法地,中虚含无,外响应晖,晖有十三,其十二法六律六吕。其一处中者,元气之统,则一阴一阳之谓也。”这些思想都说明,在中国古人那里,古琴绝不只是一般的乐器,而是具有承载他们人生理想与信念、寄托他们心绪与情思,磨炼他们心性与意志,陶冶他们情操与品味等重要作用的“圣器”。
其次,从琴道的社会功用看。除了与天地变化之“道”相通,与天地万物之“象”相类之外,琴道(包括以琴为代表性的乐道)之所以受到古人的重视,还在于它具有与政通、致民和、维纲常的功能。汉代刘向在《说苑·修文》中有明确说明:“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音乱则无法,无法之音: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代相凌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乐声之正淫、有法与否关系到国家兴亡,故而要“兴雅乐,放郑声”,这是儒家传统乐论的重要观点。古琴音正声朴,五音清晰,变调严谨,适合体现这种“乐以载道”的主张。因为琴道之由来与天地万物相通,与人间政事人事相合,所以圣人君子借它来纳正禁邪、宣情理性、养气怡心、防心得意。从而使古琴由普通的乐器变成君子一日不可离的修身之器,使操琴不再是通常的艺术演奏,而成为君子养性悦心的悟道过程。历代学者与琴家对这一点多有论说。刘籍《琴议篇》说:“琴者,禁也。禁邪归正,以和人心。始乎伏羲,成于文武,形象天地,气包阴阳,神思幽深,声韵清越,雅而能畅,乐而不淫,扶正国风,翼赞王化。”扬雄《琴清英》中也认为:“昔者神农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真者也。”[14]后世的一些琴学或琴谱著述往往开宗明义,首先都要强调琴道的这个方面,以此来规范习琴者之心灵,保持琴德琴艺之高尚。例如朱长文《琴史》有:“夫琴者,闲邪复性乐道忘忧之器也。”明代徐祺《五知斋琴谱》则言:“自古帝明王,所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咸赖琴之正音是资焉。然则琴之妙道岂小技也哉?而以艺视琴道者,则非矣!”清代程允基《诚一堂琴谈·传琴约》言:“琴为圣乐,君子涵养中和之气,藉以修身理性,当以道言,非以艺言也。”